哆啦A喵

一个人看书,有点孤独。


《我不是潘金莲》是我读的第一本刘震云的小说,因为冯小刚+范冰冰的大电影快上映了,看电影之前看过原著,再看电影来对比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。一旦看过电影,再看原著,不免被电影框住了画面和思路,无法再客观的对比了。

即使这样,我看过了电影预告片,看小说的时候仍然避免不了代入了范冰冰的形象。范冰冰扮演的小说女主角李雪莲是个颇有姿色的乡下女人,作者通过杀猪的老胡角度对她的觊觎间接描写了李雪莲的美貌,直白点说就是肤白貌美、前凸后翘,丝丝肉欲,绝对不是现在流行的时尚性冷淡风格,非常符合直男的审美。从外形来说,范冰冰是符合李雪莲的,在通篇的阅读中,我把范冰冰代入角色时,也并没有违和感。

小说第一章从李雪莲要折腾着告状开始,离婚和上诉告状的理由都让人觉得有点啼笑皆非和无理取闹,为了躲避计划生育罚款,假离婚变成了真离婚,丈夫秦玉河不认账,还迅速又结婚了,这让李雪莲突然悬在半空中了,不能复婚,还带着前夫的女儿。去找前夫理论,还被抹黑成“潘金莲”,这个事情挺黑色幽默的,也有点荒诞,非常能吸引人继续读下去的开头。

在告状的过程中,她经历了一级又一级的人民政府和人民公仆,每个人看起来都没有做太大的“恶”,他们对待李雪莲的态度很真实。现实生活中也是这样,没有谁要去刻意为难谁,只不过他们从没有把你当成应尽的责任。他们的责任是剪彩、是写报告、是开会,而不是解决一个农妇的家庭问题。

李雪莲意外闯进了人民大会堂后,故事下来的发展就像一部现代的官场现形记,因为一个农妇造成了史无前例的官场震荡,撤职、处分接踵而至,看的大快人心。但是李雪莲却还是没有得到她想要的结果。

李雪莲去告状前,给自己定了两个月的时间,在把女儿交给好朋友照顾后,她顺路去拜神,回来之后她去还愿,她对观音菩萨说“我是不是潘金莲的事,您还没说呢”,让人觉得她有点可爱有点啼笑皆非,潘金莲的事,按道理到底应该谁来管,谁能说清楚。

李雪莲和丈夫商量假离婚是因为她怀了二胎,本来商量好去堕胎,李雪莲却中途变卦了,她感觉到肚子里的小生命在踢她,她不能毁了一个生命,这个生命却改变了她的一生。而生下来的这个女儿,在第二章的描写中,她并不是读者想当然的孝顺和懂事,这让故事带着一种扑面而来的真实感和无力感。第二章的故事在我看来比第一章更富有戏剧性和冲突,有李雪莲与各级官员在第一章完全调换位置的“沟通”,李雪莲的直肠子让这种对话看起来尤为爽快。

李雪莲在第二章里面一直强调“信”这个事情,我说不告了,你信我,相安无事;你不信我,我就要逆你的意,让你们不舒服。因为全部的事情的起因都在于她自己错信了前夫,而却没人相信她的辩解。信她的,只有那头牛,所以她在乎这个事情,而官员们却无法理解,他们站在自己的角度,只把注意力集中在告状上,没有人真的关心李雪莲。所以当赵大头以知心人的角色出现时,李雪莲就相信他了,而且是全身心的相信——只是她这次还是错信了人。

赵大头的“间谍”身份的暴露无疑是情节的高潮,本以为事情会圆满结束,看到赵大头也在骗李雪莲时,我也不由得同情她,信任是难得的,尤其是被人欺骗过一次之后,再次被骗对人几乎是致命的打击。其实在赵大头骗她和她去告状之间,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,但这似乎是她别无选择的对别人和对自己人生对抗的方式,她只能走上告状的路。

我看过《秋菊打官司》的电影,这两个故事在背景和角色性格上都有点像。《我不是潘金莲》更多了些黑色幽默的元素,李雪莲相比之下是更懂得“利用自己”的女人。但是她们是一样的善良和执着,中国女人的韧劲是很足的,为了信念,可以完成无法想像的事情。

说到信念,其实中国人并不缺乏,虽然我们没有去教堂,没有把“God bless American”印在纸币上,信念的确存在于我们的心中,那不是某个具象的神或者人,那是每个人对生命的认识和态度,是每个人要去保护的一方净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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